若辉律师成功经办准旗国资集团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2019-03-05
摘要: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接受内蒙古准格尔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准旗国资集团”)的委托,担任其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本期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接受内蒙古准格尔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准旗国资集团”)的委托,担任其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本期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2017年9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准旗国资集团出具了《关于对内蒙古准格尔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958号),认为准旗国资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无异议。本期债券发行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承销,发行规模不超过8.32亿。
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瑞丹律师、合伙人陈燕君律师等组成的团队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