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辉动态 | 解读纾困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渡过难关
2020-02-09
摘要:为方便各中小微企业理解,针对现阶段纾困支持政策,若辉律师做了部分关键问题梳理。
01
针对纾困支持对象具体出台了几类政策?
答:《自治区支持通知》及国务院各部委近期出台的相关规定中,对于重点保障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措施,可以归纳为减轻企业成本、增加资金支持、稳定岗位就业、强化政务服务四大类,细化的政策类别和措施详见后附的若辉解读详文。
02
哪些主体属于纾困支持对象范围?
答:以下三类主体适用纾困支持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其他主体。
需要关注的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名单制管理,只有纳入名单的企业才属于各纾困政策的适用对象,具体的范围参见若辉解读详文。
03
银行贷款到期受疫情影响暂时无力偿还怎么办?
答:根据纾困支持政策规定,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应当保障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实现应贷尽贷、能续快续,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此外,对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金融机构对其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期限进行人性化、合理化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以上人员应当注意提前与金融机构协商延期还款事宜,并提供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
04
对重点保障企业有无专门的信贷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及人民银行等部门专门规定了针对九大国有银行和地方银行的专项再贷款,该再贷款专项用于为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支持。根据相关规定,以专项再贷款取得的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按照目前一年期LPR报价4.15%,列入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以获得年息3.15%的低息贷款,加上贴息补贴,实际付息成本1.575%。
05
对受困的中小企业有无专门的信贷优惠政策?
答:根据《自治区支持通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左右,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5个百分点。
06
因疫情影响承租方能否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
答:需区别承租房屋性质。如承租方承租的房屋系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可直接免收2个月房租。如承租房屋不属于前述范围的,《自治区支持通知》鼓励出租方对中小企业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地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此种情形下承租方可以与出租方就疫情期间的租金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07
因疫情影响可否缓交税款、社保费用、水电费用?
答:允许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申报困难、难以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依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延缴税款期限原则上为3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受困企业需要就延期缴税事项进行主动申报,否则仍需缴纳滞纳金。此外,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还出台了针对疫情期间受困企业、重点保障企业的其他税款减免政策,详见后附的若辉解读详文。
允许延期缴纳社保费用。企业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可缓缴6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可将应缴养老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9月底;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后,不计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需要注意的仍然是企业应对延期缴费进行主动备案,否则仍需缴纳滞纳金。此外,不裁员的企业及困难企业还可以享受减免失业保险费、返还社会保险费、降低工伤保险费等政策。
疫情期间自治区实行用电、用气、用水等“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及时补缴相关欠费,不收滞纳金。
08
疫情期间提供保障服务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答:包括以下优惠政策:
1、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重点保障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重点保障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09
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的企业还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答:对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部分或全部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这里的困难行业企业,仅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行业,且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10
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如何组织复工?
答: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复工的企业应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企业工会应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依法予以处理。
11
因疫情影响职工无法按期到岗或企业无法复工的,如何处理停工期间劳动用工费用支出?
答: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12
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如何避免劳动用工风险?
答: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方式稳定工作岗位。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